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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上路抛锚 4S店:只修不换

2020年08月11日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曙光

购买的新车跑了不到230公里,车辆突然抛锚,车主郎先生怀疑4S店卖给他的车有质量问题,遂提出更换新车的要求,却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8月3日,郎先生求助本报热线,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郎先生说,上月23日,他在东川工业园区金岛金宝上汽大众4s店购买了一辆大众牌小轿车,总共花了14万余元,没想到车刚买回家跑了不到1天,车辆就抛锚在路上,情急之下,他拨打了4S店的救援电话,车被拖回4S店后,本以为商家要给他更换新车,没想到商家的回复是可以维修,但不具备更换新车的条件。郎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是新车,内心无法接受,为此从事情发生到现在9天时间过去了,车一直停放在4S店,经销商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而4S店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从事情发生到现在,郎先生要求换新车,不让技术人员动手维修。根据郎先生所描述的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初步判断,是发动机的一个零部件损坏了,只要更换零部件就能排除故障,不用更换新车。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律师认为:根据汽车《三包法》退换货规定,在三包期有效范围内,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积超过5次,可以换车;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行驶里程达到3000公里之内,汽车出现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者燃油泄漏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第三就是因车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或者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以及发动机、变速器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可更换或退货。

鉴于郎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找4S店和上级经销商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将车拖到质量技术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将鉴定报告上交法院,等待法院裁决。

记者 曙光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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