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今日披露的烟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烟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保险”)日前公告,根据《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叶远航海峡金桥财险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闽金复〔2025〕304号),自2025年12月25日...[详细]
1月7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公告表示,平安资管受托平安人寿资金,投资于农业银行H股股票,于2025年12月30日达到农业银行H股股本的20%,根据香港市场规则...[详细]
1月6日,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存在“关联交易制度不合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涉及债委会的实质不良贷款拨备计提不充分等”违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