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4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苏人银罚决字〔2024〕1-3号)显示,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对该行警告,并处罚款71.5万元。
李某(时任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对李某罚款1万元。
郑某高(时任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对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对郑某高罚款3.5万元。
经记者查询,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南京银行,持股45.23%。
南京银行2024年半年报显示,南京银行对子公司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45.23%。

以下为原文: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保险”)日前公告,根据《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叶远航海峡金桥财险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闽金复〔2025〕304号),自2025年12月25日...[详细]
1月7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公告表示,平安资管受托平安人寿资金,投资于农业银行H股股票,于2025年12月30日达到农业银行H股股本的20%,根据香港市场规则...[详细]
1月6日,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存在“关联交易制度不合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涉及债委会的实质不良贷款拨备计提不充分等”违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