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景峰医药发布公告称,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2月4日、2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2.04%,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景峰医药表示,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另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月7日晚间,康辰药业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净利润为1.45亿元到1.75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增加243%到315%。针对业绩变动的原因,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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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晚间,瑞迈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与关联方成都洛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润氧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注册设立,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为准)共同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