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间,日出东方披露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1480万元收购连云港仲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米贸易”)持有的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尔斯”)100%的股权。
公告显示,仲米贸易为日出东方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收购赫尔斯股权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本次交易,日出东方表示,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一部分,旨在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收购,公司可以进一步完善其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据了解,日出东方的主要业务有为清洁能源热应用板块(空气能热水和采暖、太阳能热水和采暖)、清洁能源电应用板块(分布式光储一体化业务)及厨电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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