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由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西湖生态园片区(康山)棚户区改造项目违反有关规定,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分,并处人民币6万元罚款。
企查查显示,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隶属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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