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医疗、药品领域13件。其中,吉林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3万元。
资料显示,吉林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含有“治疗后效果显著,心脏病无需再用支架,彻底消除心肌梗死危险”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19年1月,原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致电吉林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随后记者将采访函发至其相关邮箱,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天眼查显示,吉林长春圣安疼痛病医院有限公司曾多次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被杨某某多次起诉;2016年12月,因未按照《血液储存要求》对血液储存冰箱进行温度监控,未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储血冰箱进行消毒和空气霉菌、细菌培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吉林省卫计委给予警告、并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