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企业报道>> 产业经济>> 能源>>正文内容

亿纬控股违法超限跨境融资遭罚353万 系亿纬锂能股东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昨日披露的藏汇管发〔2020〕65号显示,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办理企业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2、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

2020年12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亿纬控股改正、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65万元。

其中因亿纬控股未办理企业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2万元的处理;因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353万元的处理。

亿纬控股系上市公司亿纬锂能(300014.SZ)的控股股东。截至今年3季度末,亿纬控股持有亿纬锂能6.07亿股,持股比例为33.00%。

天眼查显示,亿纬控股由刘金成和骆锦红各持股50%。亿纬锂能2019年年报显示,刘金成和骆锦红系亿纬锂能的实际控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郑伊丹
相关推荐
长江电力秘鲁市场获得新进展 路德斯已成为当地第一大风电运营商

12月17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宣布,秘鲁时间2025年12月12日,长江电力所属秘鲁路德斯公司在秘鲁首都利马顺利完成红珊瑚风电项目股权交割。这是路德斯公司历...[详细]

广州发展总经理吴宏: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下的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服务体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总经理吴宏表示,广州发展将深入学习贯彻中...[详细]

中国石化集团启动上市公司市值提升专项行动

12月16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首次上市公司投资者联合交流活动在京举行。活动上,中国石化上市公司市值提升专项行动启动。[详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