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淮汽车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12月1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同时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据公司7月10日发布的募集说明书,江淮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
记者观察到,当前行业整体仍处于政策落地、细则打磨的蓄力观望阶段。各地交管、文旅、住建等部门仍在摸索适配本地的落地细则,管控标准、配套建设、行业监管的区域差异尚未完全消除,存量停...[详细]
近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最新一期汽车消费指数显示,6月汽车消费指数为75.3,环比有所回落。随着汽车市场步入传统淡季,预计本月汽车销量将较上月继续下滑,整体市场承压运行。[详细]
日前,吉林金融监管局公布相关批复,同意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一汽汽车金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2.55亿元(425,544.50万元)人民币,由28.40亿元(284,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0.95亿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