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淮汽车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12月1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同时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据公司7月10日发布的募集说明书,江淮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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