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浙江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吴雪嫦在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知识测试或开户知识测评答案、向客户返还业绩奖励、向未和公司签订投顾协议的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吴雪嫦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反映出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故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中信证券绍兴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还提到,上述情况反映出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对所辖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故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浙江证监局强调,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和绍兴分公司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构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