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企业报道>> 科技>> IT数码>>正文内容

惠程科技原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未及时披露 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1年09月07日 来源:和讯股票

9月7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对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出具警示函。

据悉,这八家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是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程科技”)控股股东,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权益变动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

点击看大图

从公告内容来看,八家公司涉及的披露违规涉及两大事项:

1、持有惠程科技股权比例每变动5%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交易。

涉及的公司包括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富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汇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京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减持惠程科技股票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具体来看,富兴投资、信中利普信、汇银投资、信中利京信、上海期期投资、中源信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惠程科技股票比例超过1%未披露;信中利京信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惠程科技股票比例超过2%未披露;上海期期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惠程科技股票后在六个月内再次进行转让未披露。

富兴投资、信中利普信、信中利京信、汇银投资、上海期期投资、信中利宝信、中源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和《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驰惠程、富兴投资、信中利普信、汇银投资、信中利京信、上海期期投资、信中利宝信、中源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郑伊丹
相关推荐
破解软件迁移难题——国产超算生态补上关键一环

从天气预报到新药研发,从飞机设计到电影特效,这些应用场景背后都离不开一种叫“科学计算”的超级大脑。可这个领域长期依赖国外的软件生态。想把它们搬到国产算力上,如同让燃油车的发动机...[详细]

金山办公回应:WPS"强占C盘"、退款难等投诉

近日,话题“被WPS背刺”冲上社交平台热搜,大量用户吐槽称,即便将WPS安装在非系统盘,软件缓存与备份文件仍默认写入C盘,日积月累占用大量存储空间,更有传言称“一键清理缓存”属会员付费...[详细]

智能眼镜行业迎来规模化拐点

行业融资节奏明显加快。根据洛图科技统计,今年前4个月,国内约有14家企业完成融资,涉及终端品牌和上游供应链,行业融资总额超30亿元。在二级市场,Wind数据显示,智能眼镜产业链个股已超19...[详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