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网站2025年5月30日披露关于终止对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昂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4年1月8日受理了东昂科技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5年5月20日,东昂科技向北交所提交了《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东昂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东昂科技主要从事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折叠灯、泛光灯、口袋灯、笔灯、长灯、头灯等多个系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庄俊辉直接持有东昂科技8,313.8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4.22%,同时通过厦门东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东昂科技2,250.00万股股份,占东昂科技股本总额的14.67%,合计控制东昂科技68.89%的股份,为东昂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东昂科技原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1,111,113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东昂科技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7,666,666股(含本数)。
东昂科技原拟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分别用于高端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昂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张茜、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