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1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东方集团于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该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1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细]
记者注意到,纳川股份已多次发布公告称其欠付银行贷款利息,除上述1.2亿元贷款外,该公司在民生银行、厦门银行等银行还有约2.2亿元贷款余额。对于欠付银行贷款利息原因,纳川股份方面表示,...[详细]
3月14日晚间,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25.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