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公告显示,牧原股份拟发行不超过5.46亿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牧原股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牧原股份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
牧原股份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