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管重拳规范银行互联网存款后,互联网平台在理财产品上仍在继续发力,并试图寻找新出路。发红包、理财券、邀请好友赚奖励……急推各种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巨头中,记者注意到,目前,也不乏机构营销用力过猛的现象,其中有多家平台宣传理财产品“历史100%兑付”,被业内质疑或有变相诱导消费者产生保本心理之嫌。
加息、红包花式推理财
“开工大吉,全场产品收益+3.8%!”“暖冬爆款,360天存款年化利率高达4.5%!”自互联网存款监管“靴子”落地,非自营互联网平台被“一刀切”后,目前,各中小银行在自营平台上的营销活动打得火热,而该事件的另一“主角”,与银行存款分手后的互联网巨头们,近期也没闲着。
记者注意到,一方面,“割爱”银行存款后,多家互联网平台继续瞄准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并在基金产品销售上各谋其道。
例如腾讯理财通平台针对不同用户人群及风险偏好,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余额+”“稳健理财”“进阶理财”“高端理财”“股票”等不同类型。此外,在完善不同理财产品类型的同时,也有不少互联网平台通过上千元红包、上百元理财券、“百元抄作业”等花样方式,试图留住用户,鼓励投资。
“互联网平台发力理财产品,是在互联网结构优势下追逐利益的体现,也体现了金融机构和用户的市场需求。”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评价道,一方面,我国国内的民间财富剧增,拥有庞大的市场基础;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有销售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而传统销售方式并不完善。在此背景下,互联网平台通过推销理财产品,将自身庞大的用户基数变现,也是应势而为。
零售金融专家苏筱芮则表示,多家互联网平台花式推理财,一是表明用户的理财需求始终存在,且具有广阔市场;二是互联网存款下架后互联网平台面临用户流失的压力,需要尽快填补业务空缺,寻找金融理财产品的继任“C位担当”。
“一是留存用户,尽可能减缓用户流失情形;二是通过产品与合作伙伴的变更,保持平台型金融的竞争力。”苏筱芮进一步补充道。
目前,在理财产品销售方式上,不同的互联网平台“打开”方式不同,记者注意到,目前滴滴理财平台主要通过导流、跳转的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销售入口,而天星金融则有不同方式,其中保险产品通过旗下保险经纪公司代销,基金产品则联合虹点基金公司进行销售。
“历史100%兑付”
急推各种理财产品的互联网巨头中,也不乏机构营销用力过猛的现象。记者体验发现,天星金融一项“领新年红包、最高享1288元”的活动中,推广了一款名为“国华节节高A款”的理财产品,该产品为投资连结型保险,主要配置固收类资产/流动性资产等。在产品卖点上,提示历史年化投资回报5.91%,并宣称“资产配置稳健、历史100%兑付”。
同样以“历史100%兑付”为营销标签的还有腾讯理财通“稳健理财”页面推荐的“建信养老飞益鑫”等5款保险理财产品,这五类产品均为中低风险,年化收益率在2.673%-5.08%不等,均打上了“历史100%兑付”的标签。
针对金融产品营销宣传,由央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曾明确指出,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其中就包括: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营销宣传手段。
那么,以“历史100%兑付”为营销标签是否合理?对此,苏筱芮告诉记者,“历史100%兑付”的表述或涉嫌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她进一步称,2020年非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曾指出“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乱象,保险理财产品使用“兑付”这一表述,涉嫌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去年11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发布的《金融广告发布行业自律公约》中曾明确,基金销售广告不宣传“历史买入,持有至今正收益”“历史100%兑付”“爆款产品已超募集金额”等内容。
李亚则认为,对于“历史100%兑付”的广告语,无法单独确认是否合理合规,要结合其是否虚假或夸大描述、是否隐去假设、是否另有其他风险提示等情况综合判定。
记者注意到,以腾讯理财通“太平养老颐养天天”产品为例,该产品页面详情提示到,该产品的基金财产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针对理财营销情况,记者就相关问题向腾讯理财通、天星金融方面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均未收到官方回应,不过记者注意到,但截至2月22日18时,腾讯理财通、天星金融平台均对该标签进行了调整,未再有“历史100%兑付”措辞。
信息安全保护等是关键
近几年来,互联网流量巨头布局金融业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一方面利用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与原有业务形成协同,提升用户黏性;另一方面由于金融业务的盈利性强,各大巨头纷纷布局金融服务试图提升收入。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记者,在互联网流量巨头的各类金融服务中,推荐金融产品是流量变现最典型的方式,其中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因为用户需求广泛,也是最重要的金融产品类型。
于百程进一步称,互联网巨头开展金融理财产品推荐和代销业务,除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流量优势、精准识别用户,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需求者外,还应注意两大关键因素,一方面要符合监管方的要求,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理财产品代销则需要持有代销牌照,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另一方面则要避免过度营销和变相诱导,要与自身的用户需求进行合理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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